工商总局将规范网络交易 网上开店须实名登记
10.4.3 | 破锣锅 @ | 0 条评论 » | 346 个读者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研究起草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在4月21日之前提出修改建议和意见。办法要求网上开店须实名登记,办理工商登记注册。


  《意见稿》规定: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在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中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公众利益,不得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自然人,应当向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提出申请,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和服务,经营者不得在网上进行交易….. 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定,情节严重,需要采取措施制止违法网站继续从事违法活动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提请网站许可地通信管理部门依法责令暂时屏蔽或者停止该违法网站接入服务….

  有网友毫不客气的评论说:“又一个衙门获得了直接拔网线的权利。
但是国家工商总局网站8日发出消息:个人开网店是否采取实名制目前还尚未确定。

  针对网络上盛传的网上开店要实行实名注册的消息,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表示,网络商品交易是否采取实名制,现在看法不一。仅就实名制来说也有两种形式供选择,一种是到执法部门实名登记,一种是向网络商实名登记。究竟采用哪种方式,还需要在立法立规过程中广泛听取意见后再确定,让消费者和经营者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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